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中科院微观磁共振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17-06-03   动态浏览次数:264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科基秘〔2017289号)(详见http://www.ahkjt.gov.cn/technologi/zhxw/ana/webinfo/2017/06/1496620193938094.htm),现将我校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对象

1、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

2、青年项目 申请人须是1983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的青年科技人员,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从未承担过省基金项目(包括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3、面上项目 申请人须是1963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承担过杰青项目的申请人,若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面上项目1次;若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4、杰青项目 申请人须是1978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其他超过杰青项目的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杰青项目申请人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性,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重要的科学意义,属前沿学科且为省内所急需,可带动相关领域的发展或人才培养。

  在科研成绩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项(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作为前三位申请人承担过1项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973”、科技支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以上项目。或作为前三位申请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

  (2)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参与发表文章,或在《期刊引用报告》(JCR,以中国科学院小类分区为准)一区的期刊发表至少1篇第一作者论文,或JCR二区以上的期刊累计发表至少5篇第一作者论文(以论文作为申报条件的,须提供由具备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JCR分区情况证明材料)。

  (3)作为前四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前三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

  杰青项目申请人主持过国家“863”、“973”、科技支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等主体计划项目、以前三或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作为前二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5、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青年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

6、为加强我省优秀科技人才的培养、储备与梯队建设,引导更多的青年学者紧密联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应用基础性、关键共性的科技问题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1、本次申请对申请单位限项申报。学校接收各学院(国家室)统一组织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学校秉承公平、择优的原则,以近3年各学院(国家室)省自然基金的批准率及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的分布情况等因素为依据,确定各单位推荐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的项目数。请各学院(国家室)按照通知要求和指南精神认真组织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于619之前将推荐项目清单表(附件3)发送至stm@ustc.edu.cn。学校将根据整体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3、杰青项目每个学院(国家室)限推荐1名候选申请人,于626之前将申请书(附件4,无需另加其他附件)双面打印一式15份报送至科研部310室,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4、各单位推荐的项目申请人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评审系统(网址:http://218.22.27.67/Ahzrjj/index.action)注册申请人信息,申请人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附件材料包括不超过8个的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和申请人学位证书、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等。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于78前完成网上申报。未按时完成网上填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5、学校和科技厅审核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合成,申请人下载审核后的申报材料pdf文件,用A4纸打印一式3份申请书纸质材料,亲笔签字后提交所在各学院(国家室),各学院(国家室)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710前申报书纸件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部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

科研部基础研究处     闵石头   63606546

  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肖世勋   62677732

  网络技术咨询       刘广可   65334380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   王积成   62655036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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