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科院微观磁共振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17-05-09   动态浏览次数:498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告通知


  为促进教职工健康生活、积极保健,提高疾病防控意识,我校将开展2017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全校副教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称的在职教职工、退休人员、及合同期内的合同制、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和聘期制科研人员。

二、体检地点和时间

1.地点:校医院(校东区)

2.时间:2017522-1130日期间的工作日,且本年度不再安排补检。另,8月、9月及国庆节期间暂停教职工体检。

  为提高体检质量,节省体检时间,更好地服务教职工,从本年度开始,实行体检预约制。校医院不接受未预约的教职工体检。请教职工按以下方式自行选择时间按时体检。未按预约时间体检的教职工必须重新预约

  网络预约:科大医院主页( http://hospital.ustc.edu.cn/)   →“教职工体检预约报告查询”

  微信预约:关注“科大医院”公众号→“体检中心”

  咨询电话:0551-636065490551-63602739(工作时间)

三、体检项目

  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含潜血)、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血脂、肝功能、肾功能、胃泌素、C14呼气试验、CEAAFPPSACA199TCTCA125(癌细胞检测)、心电图(12)、胸部低剂量CT、甲状腺彩超、肝胆胰脾前列腺肾脏B超、乳腺彩超、子宫及附件B超。

  上述规定体检项目费用学校承担,其它自选体检项目费用自理。

四、其他

1.离休人员、教授(含相当职务)、副厅及以上等省保健对象可选择在校医院进行教职工健康体检,也可参加另行安排的省保健对象健康体检,但学校只承担一次体检费用。

2.为保障体检质量,参检人员体检前应注意休息,调整饮食,遵守体检的注意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注意事项》和《2017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流程》。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校医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