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科院微观磁共振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17-06-15   动态浏览次数:1062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告通知

http://www.ustc.edu.cn/ggtz/guanli/201706/t20170616_279178.html



各单位: 
2017年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网址:http://www.1000plan.org/qrjh/article/70027,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围绕国家战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坚持标准、优化结构,更大力度引进青年人才。 
  二、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申报类别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3、青年项目 
   4、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 
   5、外国专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2、申报次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和外国专家项目的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和青年项目无申报次数限制。 
3、填报要求: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各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严禁出现材料弄虚作假行为。 
4、申报人选标准和其他要求: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2)原则上不超过55岁;(3)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4)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1)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除“全职在国内工作”的其他条件;(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青年项目:(1)属自然或工程技术领域;(2)具有博士学位;(3)年龄不超过40周岁;(4)有36个月及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不包括以下情形A.在国内单位保留人事关系、保留职位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B.公派留学且有协议约定需回国服务但是未按协议执行的)。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得突破上述年限要求。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如果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其他突出成绩,可突破年限要求。(5)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引进后要求全职回国工作3年以上;(6)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1)申报人应是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2)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外国专家项目:(1)非华裔外国专家。(2)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3) 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4)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5)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以上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761日。 
  三、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其中,青年项目申报书须由最新版本的客户端生成,申报人不得修改申报格式。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 
  (2)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①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②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④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⑤青年创新人才计划须提交3封海外同行专家推荐信;⑥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⑦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⑧奖励证书复印件;⑨代表性论著的检索及引用证明材料;⑩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申报书及附件的注意事项 
  ① “工作经历”中应列出兼职经历。 
  ②“代表性著作、论文情况”中的他引是指除作者及合作者以外其他人的引用。他引次数应与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 
  ③工作协议应盖学校章、学校负责人及本人签字,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④海外任职证明材料应由用人单位盖章、证明人签字,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⑤推荐信应有专家亲笔签名,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⑥应提供关于代表性论著的检索及引用证明材料,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提供,须盖章,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⑦提交纸质版材料时,申报书与附件合并装订。 
  青年项目电子版材料通过网络提交,附件应分类整理为以下3pdf文件进行上传:身份证明材料(包括附件材料①-④)、专家推荐信(包括附件材料⑤)、成果证明材料(包括附件材料⑥-⑩)。 
  (4)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请提交个人简历及单位推荐意见一份,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单独报送。 
  申报材料文本请见附件。青年项目的申报软件暂未公布,下载,目前中组部还未公布,请申报人暂参考上一次申报材料准备。一旦中组部发布信息,将及时转发。 
2、上报时间及其他 
  因中科院通知暂未下发,申报材料截止时间暂无法确定,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本通知根据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网公布信息以及与中科院相关部门电话沟通信息拟定,今后正式文件下发后,如涉及调整部分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国家“青年项目”申请软件暂未公布,一旦公布,将及时转发。 
  自申报工作启动后,各单位于每周一和周四上午将最新的青年创新人才计划候选人汇总表发送至rcb@ustc.edu.cn,平时加强沟通和联络,以便学校及时掌握最新申报动态。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和青年项目的材料发送至人力资源部信箱rcb@ustc.edu.cn;外国专家项目的材料请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信箱sunxiaoh@ustc.edu.cn。 
  请各单位1、把好学术关,根据学术水平和学科建设需要引进各类优秀人才;2、广泛动员,并积极联络海外校友推荐海外优秀人才申报各类“创新人才计划”项目;3、申报人选的学科不局限于我校现有的传统学科,鼓励新兴交叉学科学者申报,并来校开辟新的科研领域,学校将给予全方位支持。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陈晓伶   黄方 
  联系电话:6360254563602550 
  地址:东区老图书馆206室 
   Emailrcb@ust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联系人:孙晓辉 
  联系电话:63602853 

  地址:东区老图书馆222室 
   Emailsunxiaoh@ustc.edu.cn 

                                   人力资源部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17.6.15